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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3日    点击数:

各二级院、系(部)、有关部门:

    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己经开始,按照《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和《关于申报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的方向

围绕哈尔滨市优先发展的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和高效节能与环保、农业高新技术等六大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项目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口健康的科研项目(详见《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2)。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1.在本学科、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并做出过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掌握本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曾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为学校确定的学科带头人。

5.申请者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即1957年7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度放宽。

 (二)申报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1.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或在学术及其研究成果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具备实施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时间保证。

3.申请者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2年7月以后出生)。

 (三)申报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1.在国外主持或参加过科学研究项目或工程项目。

2.回国后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

3.出国留学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者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67年7月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应在《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申报项目。

(二)承担哈尔滨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但没有验收或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的评选推荐

市科技局对此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此次申报的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限额为: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限报5项、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限报10项、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限报1项。

学校将组成项目评审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人注册

登录http://sbxt.hrbsti.com/kjj/哈尔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单击“注册”,“申报人注册”,详细填写真实的注册信息,单位法人代码为41400223-3,提交后申报人注册成功,不需管理员验证即可使用。

(二)申报项目

以申报人帐号登录系统,在线填写、修改、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信息,待学校科研处、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9月13日 

联系人: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附件:1. 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 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科研处

                                                                                                                      二Ο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doc

附件2: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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