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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点击数:

 

bob官方体育app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2]06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社科规划通字(2012)2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设有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和扶持共建项目共7个类别。专项项目是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评中入围,由省社科规划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申报。
2.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10万元、重大决策咨询项目3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承担单位按1:1给予经费匹配;专项项目0.3万元,承担单位按1:4给予经费匹配;扶持共建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由承担单位一次性支付,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其中5000元返还项目承担单位用于项目研究,另5000元用于成果鉴定结项、宣传推广和奖励等。申请人应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学校将视立项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资助。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本次申报共涉及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23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2)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管理学在经济学学科中申报;教育学和艺术学鼓励在扶持共建项目中申报,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选题可申报年度项目,但严格控制立项比例(题目可自拟)
根据《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3)要求,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要按原题申报,其他项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受理申报;符合《课题指南》要求的各学科均鼓励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5月30日后出生)。申请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项目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 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重大委托项目和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除外);申请人应是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黑龙江社会科学网(www.hljsk.org)进入“规划管理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名后,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及“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等项内容。
2.网上申报完成后向科研处提交申请书、活页各一式4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其他要求
1.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也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应用对策研究不超过一年。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3.本次项目申报学校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0日,请各部门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纸质材料。
4.报送材料地点:教学办公楼科研处935室。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徐建成(内线电话:8591)。 
附件1: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学科及数据代码表
附件3:《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4: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
附件5: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6: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7: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重大决策咨询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8: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重大委托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9:2012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重大委托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研处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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