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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点击数:

bob官方体育app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18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可申报的2012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
(一)2012年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等相关领域开展研究。
(二)重点项目限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员申报,项目应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
(三)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项目应保证课题组能够筹集到所需的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拖期2年以上(含2年)的(2007年以前)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三)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
(四)重点项目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并由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在《申请书》系部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不得再申报重点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种方式。纸质材料由项目申报人负责填报,项目在线申报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完成。
(二)申报人须按照《学科分类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面上或指导)》(见附件3、附件4)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5)。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一式三份,重点项目一式五份,项目信息表一份,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请各院(系、部)按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因在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2名)又作为新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2名)而使所申报的项目被取消资格(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人员情况请到本部门科研负责人处查询)。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所在院(系、部)在2011年6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   甘曦之(内线电话:8639)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学科分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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