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bob官方体育app>> 科研处>> 通知公告>>正文内容
关于2011年度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点击数:
bob官方体育app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09号
关于2011年度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学校开始组织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11年度项目类别为: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等,共7个类别。其中专项项目是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评中获入围资格,由省社科规划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
2.申报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5万元;重大决策咨询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专项项目0.3万元;扶持共建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学校将视立项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资助。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1.本次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详见《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学科及数据代码表》(见附件2)。跨学科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管理学只受理经济学学科的申报,不受理其它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两个单列学科应在扶持共建项目中申报。
2.《课题指南》(见附件3)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一般不受理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项目。
申请者可以结合实际选择相应的学科类别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经受理结项的项目除外)。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黑龙江社会科学网(www.hljsk.org)进入“规划管理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名后,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及“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等项内容。
2.网上申报完成后向科研处提交申请书、活页各一式4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其他要求
1.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或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2.申报项目须按照《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本次项目申报学校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3日,请各部门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纸质材料。
4.报送材料地点:教学办公楼科研处935室。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徐建成(内线电话:8591)。
 
附件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学科及数据代码表
附件3:课题指南
附件4:年度项目申请书
附件5:年度项目活页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上一篇:关于申报哈尔滨市2010年度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管理指南 | 管理登录 黑ICP备1100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