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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〇一一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点击数:
bob官方体育app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01号
关于申报二〇一一年度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二〇一一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申报二〇一一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重点项目
(1)申报的重点项目应围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黑龙江省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申报的重点项目应创新性强,为省内科学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经过科学研究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能申请发明专利,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未来能够形成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未满57周岁(即在195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面上项目
(1)申报项目应是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尤其是结合黑龙江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项目。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年龄未满57周岁(即在195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者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申请者年龄未满35周岁(即在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方面获得显著成绩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者应具有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出版过论著、获得过专利),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三)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1.申请者应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未满45周岁(即在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相关。
(四)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即在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省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过一次。
(二)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经费最高额度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超过2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学校将视立项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领域范围要符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1)”,突出优势和重点,不属指南范围的项目,原则不予支持。
(四)省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 http://nsf.hljkj.cn/zrjj/
(五)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要求》(见附件4)须先填报《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1份,于3月15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纸质《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及电子版。经科研处审核并报省基金办初审合格后,再通知本人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见附件4)。
(六)四项基金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请各部门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组织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一式1份;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留学归国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表”纸件各一式1份于2011年3月23日前一并报送科研处。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在黑龙江省自然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申报指标限度内进行推荐、申报。
(七)报送材料地点:教学办公楼科研处935室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徐建成(内线电话: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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