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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为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的项目研发、培育和孵化工作,增加高校成熟成果储备,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促进校企合作。黑龙江省教育厅继续资助“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现将申报培育项目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培育项目的资助对象和申报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三、培育项目的申报办法:

申报培育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在申报书之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已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http://61.167.33.11)中发布,可直接查阅或下载。

四、《申报书》的填写应客观、实事求是,不得有虚假。

五、《申报书》要求文字精炼,用word格式,内容为4号字,于左侧装订。《申报书》一式三份,于2013年7月29日前报科研处,附件2、3的电子版同时协同发至科研处张鑫。

联系人:杨泽运(8448)

             孙育华(8485)

             张    鑫(8639)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申报书》

          3、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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