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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科协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各类专家人才咨询和参谋作用,省科协决定建立专家人才库,并要求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推荐入库专家。现将学校推荐入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热心致力于科协事业发展,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了解国家、省、市相关领域的规定及政策。

(三)有一定时间和精力承担省科协组织的评估、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其他国家科学院院士的中国科学家。

2.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中青年专家。

3.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4.省内各高校院系主要领导;各科研院所所长、副所长;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5.国家、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

6.“长江学者”、“龙江学者”入选者。

7.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创新群体的负责人。

11.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获奖者。

12.中国青年科技奖、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

13.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获奖者。

1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者。

15.其他在我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科学普及的知名专家。

  • 推荐方式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填写《省科协专家库入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在8月2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省科协专家库入库人选推荐表》(纸质1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2.学校审查后报送省科协,省科协专家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围的专家,并通知其填报详细信息进行专家备案(专家信息填报表另行下发)。

  • 入库专家权利及义务

省科协将为入库专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省科协代表、委员推荐时给予优先考虑。

入库专家需接受省科协委托参与决策咨询、论证研讨、项目评估、奖励评审等工作,参与省科协组织的有关科普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

杨泽运 电话:8448

                  孙育华 电话:8485

                  甘曦之 电话:8639

 

附件:《省科协专家库入库人选推荐表》

 

科研处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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